平谷区教育委员会
关于2018年初中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京平教发〔2018〕60号
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为依法保障完成小学教育的学生继续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有效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大力促进教育公平,维护首都社会稳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初中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2018年全区计划招收初一新生2578人。其中城关地区计划招生1560人,农村地区计划招生1018人。
二、入学条件
(一)本市户籍的小学毕业生
凡具有平谷区户籍或家庭实际居住地在平谷区的小学毕业生均具备在平谷区入学的条件。
(二)非本市户籍的小学毕业生
1.对持有区教委开具的《台胞子女就读批准书》、全国博士后管理部门开具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介绍信》及其父(或母)的《进站函》、部队师(旅)级政治部开具的随军家属证明及现役军人证件、区侨务部门开具的《华侨子女来京接受义务教育证明信》等证明的小学毕业生按本市户籍对待。
2.非本市户籍的北京市小学毕业生,因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平谷区工作或居住,需要在平谷区继续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本人北京市居住证(或有效期内居住登记卡)到区教委确定的学校就读。
非本市户籍的京外小学毕业生,因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平谷区工作或居住,需要在平谷区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本人在京务工就业证明、在京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全家户口簿、北京市居住证(或有效期内居住登记卡)、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等相关材料(以下简称“五证”),到平谷区教育考试中心办理入学手续。
三、入学办法、范围
(一)本市户籍的小学毕业生
坚持免试就近入学。符合入学条件的小学毕业生,按照统一划定的服务片,依据户口簿和房屋产权证等相关材料就近登记入学。
1.农村地区
采取就近登记入学方式,依据“初中入学登记表”信息升入对口初中校。
农村地区就读的小学毕业生,由于户籍或居住地变更,需要到户籍或居住地初中校登记入学的,需在5月23日前将家庭户口簿和房屋产权证等相关材料,由就读小学审核后交到所在学区,学区于5月25日下午16:00前将符合条件学生的家庭户口簿、房屋产权证等相关材料交区教育考试中心审核,符合条件的学生按户籍或居住地登记入学。
2.城关地区
采取就近登记入学方式,按统一划定的服务片,依据户口簿和房屋产权证等相关材料,由区教育考试中心和招生校共同组织实施,完成城关地区初中入学工作。
(1)招生范围及招生计划。
北京实验学校附属中学:平谷大街以南,谷丰东路、平乐街以东,新平北路以北,新平东路以东及具有镇罗营镇、熊儿寨乡、上纸寨、下纸寨、马各庄、杨各庄、龙家务村户籍的小学毕业生,计划招生7个教学班。
平谷三中:西环北路、西环南路以东至新平东路,新平北路以南至新平南路;西高村西路以东至新平东路,新平南路以南至泃河北岸的小学毕业生,计划招生12个教学班。
平谷四中:顺平路以南,西环北路、西环南路以西,新平南路以南,西高村西路以西及洳河嘉园、悦洳汇小区、洳苑嘉园及具有大兴庄镇、东鹿角、西鹿角、北台头、赵各庄、岳各庄村户籍的小学毕业生,计划招生6个教学班。
平谷五中:平谷大街以南,谷丰东路、平乐街以西,新平北路以北,西环北路以东(含万德福家园、平谷大街59号院)及具有贾各庄村户籍的小学毕业生,计划招生10个教学班。
(2)相关规定。
①具有城关地区户籍或住房的小学毕业生均具备城关地区入学资格,凭户口簿、房屋产权证登记入学。
②城关地区有住房的小学毕业生,凭房屋产权证登记入学,住房材料房主的姓名必须是其本人或第一监护人的姓名。居住各街平房的老住户,可出示原始宅基地批示。
③楼房未办理房本的,须出示购房协议书、交款收据(正式银钱收据)及近三年实际入住材料(电卡、电话、上网初装单据、有线电视、水暖费收据等)。
④小学毕业生及父母住祖父或外祖父房屋者,户籍与祖父或外祖父在一起三年以上的,可凭该房屋产权证登记入学;不满三年的,由区教委统一就近协调入学。
⑤仅户籍在城关地区或不能提供有效住房证明材料的小学毕业生,由区教委统一就近协调入学:以谷丰路、文化街为界,以东到北京实验学校附属中学登记入学,以西到平谷四中登记入学。
⑥未按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审查或材料不齐的,由区教委统一就近协调入学。
3.公办寄宿制学校招生
(1)平谷中学。
面向本区招收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160人,5月23日前完成招生工作。
(2)北京绿谷小香玉艺术学校。
在依据家长意愿优先完成本校毕业生直升的基础上,面向本区招收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15人,2个教学班。5月23日前完成招生工作。
4.特殊类招生
(1)回户口或家庭实际居住地所在区升入初中。
5月7—11日完成申请、审核、登记工作。家长持户口簿、房屋产权证等相关材料到学籍所在小学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学校在初中入学系统上提交转出申请,然后打印申请表,家长持申请表、户口簿、房屋产权证等相关材料到区教育考试中心办理审批手续,再到户口或家庭新住址所在区招生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原学籍所在区不再保留其初中入学资格,逾期不予办理。
(2)特长生入学。
北京实验学校附属中学、平谷三中、平谷五中、黄松峪中学、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平谷第一分校、绿谷小香玉艺术学校招收艺术特长生;
北京实验学校附属中学、平谷三中、平谷七中、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平谷第一分校、黄松峪中学招收科技特长生;
平谷三中、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平谷第一分校招收体育特长生。
各校特长生招生比例不超过本校招生计划的6%,由区教委统一组织,于5月21日前完成。
(3)体校招生。
由区教委与体校共同组织实施。于5月23日前完成招生工作。须经家长签字确认后,学校方可录取。
(4)精华武校招生。
计划招生25人,于5月23日前完成招生工作。须经家长签字确认后,学校方可录取。
(二)非本市户籍的小学毕业生
坚持免试就近入学。符合入学条件的非本市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城关地区根据学生及家长意愿安排到山东庄中学、门楼中学就读;农村地区依据监护人北京市居住证(或有效期内居住登记卡)的地址安排到区教委确定的初中校就读。
附件: 2018年初中入学工作日程安排
北京市平谷区教育委员会
2018年5月3日
附件
2018年初中入学工作日程安排
时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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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 体 工 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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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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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学宣传。
1.宣传内容:招生范围、招生计划及就近登记入学、一般初中升入优质高中预期等相关政策规定。
2.宣传方式:通过区教委网站向社会公示相关政策,发放《初中入学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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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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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布置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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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7日-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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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回户口所在区或到家庭实际居住地所在区初中入学申请、审核、登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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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7日-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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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初中入学信息采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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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4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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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小学在初中入学服务系统中打印 “初中入学登记表”(加盖公章和校长章),报教育考试中心幼小初招生办。
2. 各小学在初中入学服务系统中打印《北京市初中入学登记卡》下发给需要的小学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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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2-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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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特长生报名、测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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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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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校特长生名单由体美科(加盖公章)报教育考试中心幼小初招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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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3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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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村地区各小学对申请到城关地区入学及回户籍地学区入学的小学毕业生的户口簿、房屋产权证等相关材料进行初审,收齐相关材料并上报学区。
2.具有大兴庄镇、镇罗营镇、熊儿寨乡户口的小学毕业生将户口簿交到学区进行初审。
3.东交民巷小学马坊分校、东高村二学区收取六年级毕业生户口簿,进行初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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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3日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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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体校录取名单(加盖公章)及经家长签字的入学协议书交教育考试中心。
2.精华武校将录取名单(加盖公章)、入学协议书(须经家长签字确认)上交教育考试中心。
3.平谷中学将预录取新生名单(加盖公章)及由家长本人签字的《北京市初中入学登记卡》交到教育考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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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4-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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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入学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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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5日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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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翰实验小学将六年级毕业生户口簿、房屋产权证等相关材料收齐交至考试中心进行入学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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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5日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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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学区将回户籍或居住地学校入学的小学毕业生的户口簿、房屋产权证等相关材料于16:00前交到教育考试中心进行资格审查。
2.东交民巷小学马坊分校、东高村二学区将六年级毕业生户口簿交到考试中心进行资格审查。
3.大兴庄、镇罗营、熊儿寨学区将六年级毕业生户口簿交到考试中心进行资格审查。
4.小香玉艺术学校将本校直升招生名单(加盖公章)和参加就近登记入学小学毕业生的户口簿、房屋产权证等相关材料交到教育考试中心进行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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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0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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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考试中心向各初中校下发录取名册。
2. 各初中校在初中入学系统中打印《入学通知书》并送至各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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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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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一新生到毕业学校领取《入学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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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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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一新生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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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至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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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初一新生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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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平谷区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5月3日印发